玉门市老市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已由玉门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具备社会资本政府采购条件。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玉门市老市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玉门市老市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PPP 项目采购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供应商(即社会资本方)。该项目已于2017年3月10日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现邀请已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即社会资本方)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玉门市老市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PPP 项目
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为:YMXM-20170401-YMSLSQGLWYH
三、采购预算金额:大写:伍仟柒佰陆拾壹万捌仟玖佰元整(小写:¥5761.89 万元)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5.1所属领域类型:污水处理
项目内容:将玉门市老市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交由项目公司负责PPP运作,授予特许经营权。PPP运作内容包括对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特许经营期到期后将运行良好的资产移交给玉门市人民政府或指定的政府机构。
运作方式: BOT(建设-运营-移交)
合作期限:24年(含建设期,建设期最长不超过2年)
回报机制: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贴
社会资本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2、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建设总投资5761.89万元,近期建设规模5000方/日,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 A 标准。污水处理工艺采用“A/A/O+深度处理”方案;污泥处理工艺采用板框压滤机方案;尾水消毒方式采用次氯酸钠消毒。
5.3、项目产出
(1)污水处理厂部分:
污水处理厂设计总规模7000m3/d,其中近期设计规模为5000m3/d;
(2)污水收集管网部分:
炼油厂综合事务处设置一座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规模为1000m3/d,扬程为25米;
食品厂处设置一座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规模为500m3/d,扬程为5米;
污水管网按7000m3/d设计,污水收集管网总长6680m(含预留支管1000m),管径为DN300-DN500,管材为II级钢筋混凝土管;提升压力管道管径为de200,管材为PE管。
(3)尾水排放管道部分:
尾水排放管道长3000m。管径为DN400,管材为球墨铸铁管,管道压力为1.6Mpa。工程设计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5.4、融资结构
本PPP项目总投资估算为5761.89万元,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728.57万元(其中政府方出资40.5%;社会资本方出资59.5%),占项目总投资的30%。由项目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4033.32万元,占总投资的70%。
5.5、项目公司股权结构
拟政府和社会资本方先期均以现金出资组建合资公司,出资比例为40.5%:59.5%,其中政府方占40.5%,社会投资人占59.5%。注册资金1728.57万元(政府方出资700万元,社会资本方出资1028.57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6.1申请人已通过资格预审;
6.2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近期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均需提供);
6.3具有适合本项目融资能力的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单位(若为联合体,牵头人须为适合本项目的融资能力的单位,牵头人和成员均需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6.4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汇率以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6.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能承担项目所需的财务与资源能力,企业净资产(经审计的2014年或2015年年度财务报告为准)不低于达3000万元(或等值外币)(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6.6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其中一方应满足本条款要求);
6.7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并均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其中一方应满足本条款要求);
6.8拟派驻本项目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满足施工要求;
6.9具有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含净水处理工程、污水处理工程及管网工程)的运作和相关业绩经验:目前经营业绩和经营行为良好;投标人近五年至少具有一项投资或建设或运营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总投资在2500万元以上(含净水处理工程、污水处理工程及管网工程)的经验,(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其中一方应满足本条款要求);
6.10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6.1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6.1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6.13政府下属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除外)不得作为该项目的社会资本方;
6.14投标人应具备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投标人无行贿受贿犯罪查询函(投标时提供);
6.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此次竞争性磋商;
6.16本工程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如具备相应的施工建设资格并同时具有投资能力,可以单独对本项目进行投标,投标人如不具备相应的建设资格或投资能力,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具有投资能力的成员;
6.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7.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 4 月 6 日至2017年 4 月 12 日,上午9:30 -12:00,下午14:30-17:00 (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7.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酒泉市肃州区创业大厦310室。
7.3、未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申请人不能参与竞争性磋商,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7.4、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参与磋商确认函》并按要求领取磋商文件。提交《参与磋商确认函》的时间为: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甘肃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7.5、提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的递交的时间及地点:2017年 4 月 17 日 09:00 时
地点:玉门市财政局二楼会议室、逾期不予受理。
八、投标保证金提交账户及金额 :
交易保证金必须于2017年 4 月 13 日下午18时00分(北京时间)前打入下方
账户:
收款单位: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兰州市中央广场支行
帐 号:9319 0452 8610 501
缴纳方式:投标人电汇至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帐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汇款单附言栏内填写该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0.00元 (人民币:伍万元整)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的相关规定。
十: 是否为PPP项目 :是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玉门市老市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王喜军
联系电话:13893736635
地 址:玉门市老市区管委会
采购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茗曦
联系电话:13679370589/09372629011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创业大厦31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