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奉化区莼湖镇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已由宁波市奉化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奉发改投【2017】2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宁波市奉化区莼湖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 设 地 点:宁波市奉化区莼湖镇碶头村(莼湖镇污水厂场内)。
规 模: 远期2万m3/D。
项目总投资 :558万元。
工程预算价:2902765元。
计 划 工 期:150日历天。
招 标 范 围:施工图范围内的高效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各一座及工艺管道敷设等工程。
标 段 划 分:1个标段。
质 量 要 求:达到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 全 要 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为《2016-2018年度奉化市政府投资中型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库》市政类别的施工企业并未被清出该名录库;
3.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 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当日查询数据为准);
3.1.4 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已在“系统”中审核通过且电子信用证登记信息在奉化呈“正常”状态;
3.1.5 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建筑业管理信息网、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安全员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60周岁以下的临时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 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2.2 安全员:1名,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2.3 拟派项目经理、安全员的人员基本信息及证书信息已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4拟派项目经理、安全员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建筑业管理信息网、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2.5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无在建项目(详见奉建[2014]195号文件);
3.2.6拟派安全员施工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详见甬建发【2009】269号文件);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自2012年4月1日起至今未被检察机关列入行贿犯罪记录名单;
3.4投标人应认真学习《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并受此规范约束;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投标申请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4 月 6 日至 2017 年 4 月 12 日下午16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成东路277号裙楼4楼),持宁波市奉化区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交易员证(未办理或是临时交易证的须到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妥相关手续,相关资料请查阅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区)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 金 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形 式:单位网银、转账支票等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直接缴入;
户名: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4010122000743127
开户行:宁波银行奉化支行营业部
5.2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 4 月 26 日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联系电话:0574-8858909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4 月 27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成东路277号裙楼4楼开标厅二)。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7.1 时间 :2017 年 4 月 6 日至 2017 年 4 月 12 日。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奉化区莼湖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奉化市莼湖镇东盛路306号 地 址:东郡尚都9幢1单元201室
邮 编: 315500 邮 编: 315500
联 系 人: 陈先生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13586627523 电 话: 88500009
传 真: / 传 真:88980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