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临清市
联 系 人:牛方新 联系方式:13589478946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通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临清市红星路中段飞达大厦东邻
联 系 人:于红艳 联系方式:18663532655
三、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临清市南环路(省道315城区段)道路排水工程(货物)二次
采购编号:ZFCG-2017-002/2
四、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资格要求 |
DN630 ( 环刚度 SN8 硬聚氯乙烯双层轴向中空壁管材 ) |
m |
6687 |
223.43 |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企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DN1000 (环刚度 SN8 硬聚氯乙烯双层轴向中空壁管材 ) |
m |
106 |
五、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及时间:
2017年4月7日至2017年4月13日(含)前的每天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通力招标有限公司(临清市红星路中段飞达大厦东邻)
3、方式:现场购买;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方式、售价:
1、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备注: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公司在册人员,报名时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2016年7-12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谈判时的资格后审为准。
2、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七、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4月19日08时30分至2017年4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地点:临清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临清市温泉路中段,市人民法院对过)
八、谈判时间、地点:
谈判时间:2017-04-19 09:30:00(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临清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临清市温泉路中段,市人民法院对过)
九、特别说明:
1、 有造假行为的投标人,一经发现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中标的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取消本次中标资格,并列入投标企业黑名单,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临清境内的采购项目,并予以通报。
2、 项目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应盯驻工地,并且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一致,否则由中标人承担一切损失。
3、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否则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4、 投标单位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予以无效投标处理。
谈判文件链接:
http://pan.baidu.com/s/1boKAboV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