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2017年采油二厂含油污泥、含油废液处置 | ||||||||||||||||||||||||||||
项目编号 | 2017-0190887-XJYT-0015585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 工程建设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项目概况:工作量主要包括:依照采油二厂含油污泥、含油废液处置项目现场实施要求,本工程是对采油二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12万吨含油污泥、3万吨含油废液进行处置。其中采油现场管线破漏(含站库管线破漏)、井口刺漏、井下作业井口等过程产生的含油污泥量约3万吨,含水率40%-70%;各类事故池、作业废液池上清液回收后,下部沉降污泥量约7万吨,含水率80%;站库脱水设备减量化后含油污泥量约2万吨,含水率80%;采油现场及站库含油废液产生量约3万吨。 2、服务地点:采油二厂油田区域。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约生效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4、项目具体情况见编号为2017-454的招标文件。 依照采油二厂含油污泥、含油废液处置项目现场实施要求,本工程是对采油二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12万吨含油污泥、3万吨含油废液进行处置。其中采油现场管线破漏(含站库管线破漏)、井口刺漏、井下作业井口等过程产生的含油污泥量约3万吨,含水率40%-70%;各类事故池、作业废液池上清液回收后,下部沉降污泥量约7万吨,含水率80%;站库脱水设备减量化后含油污泥量约2万吨,含水率80%;采油现场及站库含油废液产生量约3万吨。招标单位不排除在项目实施过程有调整设计图纸和以上参数的可能性,投标人不得以此为理由对本次招标活动和招标结果提出任何异议。 |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投标人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 2对于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的腐败和欺诈行为,招标人有权根据招标文件有关条款宣布投标人不合格; 3投标人必须具有经工商部门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4投人必须具备HW08类危险废物(含油污泥)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规模在15万吨/年以上;具备危险货物运输(3类)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持有效并与本工程相适应的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公司《油田市场准入证》及《健康、安全与环境(HSE)准入证》。 5投标人经济实力较强、流动资金充盈。 6投标人应具有与完成本工程相适应的技术水平、人员、施工机械和设备。 7投标人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8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两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04-07 10: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7-04-13 19:00:00.0 | |||||||||||||||||||||||||||||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内(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10:00 时至13:30 时,下午15:30 时至19:00时,在新疆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新疆油田公司采油二厂计划科(501室)持单位介绍信及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05-04 10:30:00.0 | |||||||||||||||||||||||||||||
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新疆油田公司采油二厂机关楼509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壹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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