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大余县新华工业园重金属废水集中深度处理工程EPC工程总承包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余县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大余县自筹,招标人为大余县工业园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大余县新华工业园;
2.2工程内容:日深度处理新华工园工业废水(经企业预作处理后)及园区生活污水共计20000m3/d,合600万m3/a;日中水回用5000m3/d,年150万m3/a。项目总投资约4300万元。
2.3计划工期:总工期12个月,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5月15日。
2.4招标范围:大余县新华工业园重金属废水集中深度处理工程EPC工程总承包包括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阶段所需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涉及本项目的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及管理、试运行服务、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
2.5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具有类似工程设计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0日至2014年4月15日,每日上午9 时至11 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大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3日15时00分,地点:大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自行支付招标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本次招标无投标补偿金,投标人递交的所有资料和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不予退还。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余县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赣州康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大余县南安镇伯坚大道地址:赣州市章江北大道 16号爱丁堡
联系人:曾军健联系人:唐军
电话:13807976166电话:13766318572
8. 招标监督单位
大余县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