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兴县水口乡集镇生活污水改造工程一标段,现经有关部门批准,拟对长兴县水口乡集镇生活污水改造工程一标段施工以公开招标方式发包,选择施工单位。招标人为长兴县水口乡人民政府,代理机构为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本工程为长兴县水口乡集镇生活污水改造工程,施工地点位于水口乡衣裳街的北侧弄堂,主要为新建污水检查井、污水管、道路修复等内容,具体见施工图纸。本次招标工程的概算造价 14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2.2质量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要求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具备安全生产任职B类证书。
3.3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3.4投标人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正在公示期间的不良行为。
3.5承包(投标)人必须为施工承包商库内企业,库外企业无参与资格。(此要求文件内容可查《关于建立法定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承包商库的实施意见(试行)》(长公管委发(2016)2号)文件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4月12日(上午8:30-11:00时,下午14:00-16:30),持①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及传真)②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及B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关资料。到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长兴县中央大道格兰国际广场A座16楼)报名(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水口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1396729751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572-6295058、13656724780
长兴县水口乡人民政府
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长兴县水口乡招投标中心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