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沧县沧东污水处理厂配电安装工程已经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沧县沧东污水处理厂,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鑫凯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沧县沧东污水处理厂配电安装工程
2、建设地点:沧东工业园区
3、计划工期:40日历天
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 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五级或以上承装、承修、承试。
3、 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评委会将否决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4 月 12 日至2017年 4 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沧州市黄河东路28号沧县中国银行)5楼报名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1、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带法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带营业执照即可)
3、资质证书
4、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以上资料的原件及每标段各5套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料不全者,招标人将拒绝其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300元人民币,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 5 月 10 日 9 时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招 标 人:沧县沧东污水处理厂
地 址:沧东工业园区
联 系 人:周振涛
联系电话:0317-3565959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鑫凯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区金利街21号长宏大厦A1301
联 系 人:张雄飞
联系电话:15369115035
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李健
联系电话:0317-3016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