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昆区鞍山道雨污水管道及道路建设工程已经包头市区 市公管办备案。招标人为包头市昆都仑区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政府投资,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昆区鞍山道雨污水管道及道路建设工程一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昆区鞍山道
2.立项批文 包头市昆都仑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昆区鞍山道雨污水管道及道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关于昆区鞍山道雨污水管道及道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昆发改审批字【2017】16号)
3.工程规模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建设规模 | 工期 | 计划投资/万元 | |
G2017SG128 | 昆区鞍山道雨污水管道及道路建设工程一标段施工 | 本工程为包头市昆都仑区鞍山道(青年路-莫尼路)道路改造工程,设计全长1229.789米,道路宽度按照原道路路宽设计,建设内容包括:沥青道路面积13583.2平方米,污水管采用管径DN800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泼纹管:1206米;雨水管采用管径DN800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泼纹管:1206米; | 60 日历天 | 130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其他要求: 1、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需携带证明身份证原件,以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及人员相关执业注册证、岗位证等;2、若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项目经理本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以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及人员相关执业注册证、岗位证等;拟派项目经理未到场投标无效。3、外进企业还需提供诚信考核证明和押证证明。4.投标人开标时必须出具检察院关于查询行贿记录的证明。有行贿记录和未出具查询证明的都不允许参加开标。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 2017年04月18日至2017年04月24日 ,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领取地点 网上领取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1000.00元每标段。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头市昆都仑区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包头市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8层810
邮 编:邮 编:
联 系 人:黄建峰联 系 人:张永宏
电 话:0472-2143075电 话: 0471—3244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