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东莞市石鼓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东莞市石鼓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17年液体次氯酸钠定点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LPSP17DG00QY16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招标范围内所有内容提交密封投标:
货物名称 |
数量 (暂定量) |
预算单价 |
服务期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液体次氯酸钠 |
4800 吨 |
778.5 元 / 吨 |
本项目服务期 1 年,自投标人第一批供货书面通知发出之日始计算。 |
中标人接到招标人的供货通知后须 12 小时内将水处理剂送达交货地点。 招标人如要求加急供货能够在 4 小时内送 达。 |
招标人所属的东莞市范围内的污水处理厂运营项目地点。 |
(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篇用户需求书。)
2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生产制造本次投标产品能力的制造商。
(2)投标人在广东省内具备生产液体次氯酸钠的能力。
(3)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危险化学品生产或次氯酸钠溶液生产)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登记证。
(4)2012年以来具有次氯酸钠溶液同类供货的业绩(本次招标所要求的同类供货业绩是指:分批次、持续供货时间不短于12个月的业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4月20日至2017年5月9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A座1113室;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
2) 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
3) 投标人在广东省内具备生产次氯酸钠溶液的能力的以下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广东省内的工厂场地自有产权证明(或非自有产权时提供承租人为投标人的租赁合同,若为工商注册的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还需提供该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
4) 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危险化学品生产或次氯酸钠溶液生产)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登记证;
5) 至少一份投标人2012年以来(签订合同的时间要求为2012年1月1日或以后)具有的次氯酸钠溶液同类供货业绩合同;
6)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
①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②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150.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③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4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5月10日 09:00~ 09: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7年5月10日 09:30分
(3)投标及开标地点: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座613室。
5 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莞市石鼓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石鼓村王洲
联系人:廖懿富
电话:0769-2328 636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A座1113室
联系人:黄金凤
联系方式:0769-2319 1123
邮政编码:523129
传真:0769-2319 1109
网址:www.chinapsp.cn
8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市分行营业部(人民币)(本账户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非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号:4400 1778 8080 5300 9125 (本账号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非投标保证金账号)
招标文件下载地址(招标公告期间点击公告页面“项目附件下载”按钮下载)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