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绍兴市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柯桥区钱清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钱清镇剿灭劣V类和V类水污水治理应急工程-微动力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GXQQZ2017015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
钱清镇剿灭劣V类和V类水污水治理应急工程-微动力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采购,主要内容为玻璃钢一体化地埋式微动力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提供给业主指定的所在村。主要内容为:
序号 |
规格 |
数量 |
1 |
玻璃钢微动力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10T/天 |
2 |
2 |
玻璃钢微动力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15T/天 |
2 |
3 |
玻璃钢微动力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20T/天 |
2 |
4 |
玻璃钢微动力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30T/天 |
2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 、经营项目与采购标的内容相符,具有良好信誉,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以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有效)以上法人;
3 、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时通过ISO9001认证;
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多家具有投标资格的关联企业只接受其中一家参加投标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申请人的报名。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4月25日(星期二)下午16:00时截止(报名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现场提交资料地点:绍兴市二环北路48号(新大城家居广场4楼招标代理部)。
五、其他事项:
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原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ISO9001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授权委托书;5、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随带证件原件。
六、标书售价:每本100元(售后不退)。
七、其他事项由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采购单位: 柯桥区钱清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绍兴市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先生、阮洁莉
联系电话:0575-84570298 15958557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