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武汉市蔡甸区财政局下达的计划函要求,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武汉市蔡甸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蔡甸污水处理厂(二期)改扩建工程桩基与基础第三方机构检测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MDCD-2017-016
(2)项目名称:蔡甸污水处理厂(二期)改扩建工程桩基与基础第三方机构检测
(3)类别(货物/工程/服务):服务
(4)采购预算:77.0314万元。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项目报价无效。
(6)服务期:40(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
1、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
2、投标人必须是通过CMA计量认证且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颁发的地基基础检测资质证书。
3、拟派的本项目主要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须提供职称证及劳动合同。
4、自2014年3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证明文件(合同和中标通知书)。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6、须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相互之间存在控股关系或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申请人报名,一经查实,其投标将被拒绝。
(二)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领取时间:自2017年4月22日上午9:00起至2017年4月28日下午16:00止(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地址: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蔡甸区蔡甸街孙家畈村沁园铭城二期4栋608号。
四、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二代身份证)领取。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二代身份证)领取。
3. 报名时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派的本项目主要负责人必须携带第二项中的所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及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二代)、法人身份证明书、受托人身份证(二代)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果是法定代表人报名,则无需受托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逐页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所有证明文件均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原件查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内容完整与原件一致,并逐页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必须满足公告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人,其资格预审将被拒绝)送达到武汉市蔡甸区蔡甸街孙家畈村沁园铭城二期4栋608号,经审核合格后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5月17日9:30 分
开标时间:2017年5月17日9:30 分
开标地点:武汉市蔡甸区政务中心4楼
六、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武汉市蔡甸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和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武汉市蔡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起投诉。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蔡甸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惊雷 电 话:027-69606907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武汉市蔡甸区蔡甸街孙家畈村沁园铭城二期4栋608号
联系人:张缨 电 话:027-69700825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 话:027-69845629
九、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