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于2017年04月07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新丰县村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PPP项目“A”包社会投资人(440233-201704-212001-000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资格预审文件需澄清的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1)、原更正公告:(1)申请人应具有符合本项目需要的投融资能力,其2015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中的净资产总额应不少于4.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2015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各国货币对人民币的中间价进行换算);
现更正为:(1)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方需满足)应具有符合本项目需要的投融资能力,其2015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中的净资产总额应不少于4.5亿元人民币,或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方需满足)需提供银行开具的4.5亿元人民币以上(含4.5亿)自有资金证明(或等值外币,汇率以2015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各国货币对人民币的中间价进行换算);
(2)、原招标公告:3、允许联合体参与本次PPP项目的资格预审,联合体所有成员一共不得超过2家。申请人可引入广东省环保基金作为财务投资人,如引入广东省环保基金,广东省环保基金不作为联合体成员。
现更正为:3、允许联合体参与本次PPP项目的资格预审,联合体所有成员一共不得超过3家。申请人可引入广东省环保基金作为财务投资人,如引入广东省环保基金,广东省环保基金不作为联合体成员。
(3)、原招标公告:八、提交资格申请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 2017年 04月 07日至 2017年 04月 27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过期不予受理。
现更正为:八、提交资格申请文件的时间:2017年 04月 07日至 2017年5月15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过期不予受理。
其他内容不变。资格预审文件有涉及以上地方的,均作相应修改。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NaN年aN月aN日aN时aN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新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建设路5号
联系人:丘工联系电话:0751-2262060
传真:0751-2262060邮编:5111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韶关市工业东路24号东枫花园二期A座二层
联系人:郑小青联系电话:0751-8616600
传真:0751-8616600邮编:512026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丘工 联系电话:0751-2262060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邹代锋、郑小青联系电话:0751-8616600
特此公告。
发布人: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