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灵石县水头片区污水收集工程已由灵发改字【2017】1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灵石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经报建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2、工程概况:
2.1、项目名称:灵石县水头片区污水收集工程
2.2、建设地点:灵石县水头片区
2.3、招标内容:污水收集管线起点为工农大桥北侧、污水管线沿汾河东岸敷设,终点为静升河与汾河交汇处,接 入现状污水管线,全长1.5公里。
2.4、项目编号:灵公交字2017【016】号
2.5、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2.6、总投资额:700.21万元;
2.7、工期要求:工期214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7.6.1 ,计划竣工日期2017.12.31;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安生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其他说明: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开标前三天正常递交放弃函的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示6个月,自公示期算起,6个月内其他招标人可以不接受其投标。
三、申请报名
报名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建造师办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提供: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规费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述各种证件均带原件,并提供上述各种证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的彩色复印件三份。)
2、报名时间:2017年4月24日至2017年4月2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
3、报名地点:灵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石县天石大厦西三楼)。
4、联系人:武先生 联系电话:0354-7618101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4月24日至2017年4月2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持法人委托书到灵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石大厦西三层)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开标时间及递交截至时间:2017年5月19日上午9:30时
开标地点:灵石县天石大厦西三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备案单位:
灵石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山西海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灵石县天石大厦西六层 地址:太原市平阳路119号鸿富写字楼1101室
联系人:马德峰 联系人:张志莲 张钦
电话:13593108728 电话:0351-7285300
发布时间: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