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兵山市城南污水处理厂采购絮凝剂项目询价采购延期公告(二次公告)
调兵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调兵山市城南污水处理厂委托,对调兵山市城南污水处理厂采购絮凝剂项目以询价方式采购;于2017年4月18日组织首次采购期间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现对此项目做出如下延期调整: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名称:调兵山市城南污水处理厂采购絮凝剂项目
(二)采购编号:ZFCG2017-XJCG-024
(三)项目预算:94500元
(四)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5日内;资金来源:财政。
(五)采购内容:絮凝剂3.5吨(详细参数报名时领取)
(六)对供应商要求:1、每三天过来检测絮凝剂脱泥量,一个月后,每月需检测三次絮凝剂脱泥量。 2、年生产量15万吨以上。3、生产厂商授权委托书;4、其它用货单位使用产品连续五年证明材料及业绩。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生产厂商授权委托书;年生产量15万吨以上。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报名与开标时间的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24日-2017年4月2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报名时携带检察院出具的无商业贿赂行为证明、其它用货单位使用产品连续五年证明材料及业绩、生产厂商授权委托书、年生产量15万吨以上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报价人身份证、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书面承诺);以上均查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地点:调兵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交易受理组织股。
2、开标时间:2017年4月27日上午9点00分;注:现场报价(带公章);检察院出具的无商业贿赂行为证明、其它用货单位使用产品连续五年证明材料及业绩、生产厂商授权委托书、年生产量15万吨以上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报价人身份证、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书面承诺);以上均查验原件。
3 、询价保证金: 1800元 (截止时间2017年4月26日下午16点,公司基本账户转账方式缴纳);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调兵山支行
汇款地址:调兵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账号: 21001719004052507149
4 、 开标地点: 调兵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谈判室。
四、采购单位、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调兵山市城南污水处理厂
联 系 人:李显章
联系电话:13898225588
采购代理机构:调兵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调兵山市工人大街7号
电 话: 79279051
调兵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