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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围场县污水处理二期工程项目管网工程材料采购(二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4-2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围场县污水处理二期工程项目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局批复并核准,核准证号:围发改投资核字[2014]25号,核准号:围发改核字[2014]133号。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鑫汇污水净化处理中心,建设资金为中央资金、省级配套及县财政筹措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管网工程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围场县污水处理二期工程项目管网工程材料采购(二标段)

  建设地点:四合永镇雷字村7组;

  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862.59万元;

  供货期:接到供货通知后15日历日供货到场;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及报名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关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且符合法律法规对生产商的规定;

  3.2、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同时包括聚乙烯增强钢带双壁波纹管材及PE管材的生产;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和经销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7年4月24日至2017年4月28日17:00时,须在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招标文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的发售:招标文件不发售纸质版,只发售电子版。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由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现场收取。

  4.3下载招标文件须知:首次投标访问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vc.ggzyjyw.com),需到“市场主体登录”-“投标方登录”页面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附件并提交验证,然后携带原件到交易中心进行现场验证,通过后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

  4.4已注册的供应商在登录围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报名时,直接到“围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报名系统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登录围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会员注册系统进行注册(所注册信息必须与实际相符),再进入投标报名系统报名。

  4.4招标文件每份800元,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答疑

  5.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提疑”系统提交,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露投标企业基本信息。泄露该企业基本信息的,系统自动拒绝接受。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提疑。

  5.2时间要求

  投标人提问起止时间:2017年4月24日9时至2017年5月6日16时。

  招标人解答起止时间:2017年5月7日9时至2017年5月9日17时。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

  6.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柒万元整 (¥:170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90天

  6.4. 保证金账户

  户名: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3001101957052502014;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围场支行。

  ★备注: 1、请及时交纳保证金,交纳成功后再次进入系统进行“确认交纳”,如未“确认交纳”将无法正常退付保证金。2、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与缴款回单的户名、账号需一致,投标保证金到账后投标人需存留汇款底单原件,并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和汇款底单原件在开标时一并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7年5月16日9时30分,开标地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鑫汇污水净化处理中心

  联系人:宋慧利 电 话:0314-7825758

  代理机构: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学敏 电话:0314-751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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