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湖南隆回县整县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4-2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隆回县整县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已由以 隆发改 [2017]13号 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奖补资金及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隆回县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 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隆回县整县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2.2 建设地点:隆回县司门镇、雨山镇、横板桥镇、石门、山界乡。(其中标志标牌等为25个乡镇)

  2.3 规模:工程总投资约480万元

  2.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规定执行

  2.7 招标范围:警示牌、宣传牌、界标、护栏、修建截水沟、遮雨棚、水泥道路硬化、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氧化塘、人工湿地及管网铺设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 资质和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为本企业职工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为:施工员1名、安全员1名、质量员1名;

  3.5 项目负责人和其它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本投标单位购买了近3个月的养老保险(2016年10月-2017年3月期间的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并执行邵建发【2013】118号文件。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7年4月26日~2017年5月17日16: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lhjgz.net)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图纸等其他资料400元,售后不退。文件资料费在领取图纸等资料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lhjgz.net)上发布。

  6.4投标人应自行在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lhjgz.net)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 7 年 5 月 18 日 9 时00分 ,地点为 隆回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39-2975861。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投标人于 2017年4月26日至2017年5月3日 (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到隆回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公室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处(隆回县桃洪镇新建街176号)领取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并交纳资料费,逾期不予办理,投标人领取资料时,必须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本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场,并提交如下证件资料原件:①单位介绍信(招标公告发布后开具);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⑥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不需提供);⑦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⑧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拟任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二代有效身份证;⑩拟任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交,则提供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资料(如不能提交,则提供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上述资料①②项留原件,③④⑤⑥⑦⑧⑨⑩??项均需提供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指派人员到场并提交相应资料或提供资料弄虚作假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10.2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招投标整个过程中不得更换,否则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10.3投标人必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料真实,否则一经查实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0.4根据隆办发【2017】2号文件,施工企业中标后必须在隆回县设立独立项目部(或分公司)并到隆回县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履行纳税义务。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隆回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隆回县桃洪镇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97359419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华盛世纪新城25栋201#

  联 系 人:周女士 15399755551 陈先生 18397686012

  电 话(传真):0739—8898889(8898899) 电 话: 0731-85135397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