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XZ17675
各投标人:
一、现就平潭竹屿再生水厂(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的有关问题澄清说明如下:
1 、问:招标文件第 4 页,招标公告 2.5.2 “ 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工程勘察、测量、污水处理厂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 与招标文件第 11 页,投标须知前附表 1.6“ 招标范围和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工程勘察、测量、污水处理单元、污水管线设计及转输泵站设计。 ” 两处招标内容不一致,请加以澄清。
答:招标文件第 4 页,招标公告 2.5.2 内容,原“包含但不限于工程勘察、测量、污水处理厂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更改为:“包含但不限于工程勘察、测量、污水处理单元、污水管线设计及转输泵站设计”。
2 、问:招标文件第 14 页,投标前附表须知 12.3.3 中特别说明第( 3 )点计算机文件内容包含投标方案 “ 构思创意 ” 与后续评分标准不符,且市政项目是否明确需要 “ 构思创意 ” 内容?建议删除。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
3 、问:招标文件第 53 页,第五章第 2 节设计目的和任务中 “ 平潭竹屿再生水厂采用地上式污水厂的建设形式 ” 与第 39 页,评分标准中项目设计思路 “ 针对本项目景观要求采用地下式污水厂特点 ” ,两处要求不一致,请加以澄清。
答:招标文件第 39 页,评分标准中项目设计思路,原“针对本项目景观要求采用地下式污水厂特点”,更改为:“针对本项目景观要求采用地上式污水厂特点”。
4 、问:提供的标书资料中没有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否遗漏?
答: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请各投标人于2017年5月9日之前至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领取,联系人林工,联系电话0591-87560550、87560557转807。
招标文件中与此不一致的,以本纪要为准 。
招标人: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平潭)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