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岭市主城区污水管网改造三期-太平街道非开挖修复工程已由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温发改设计〔2015〕3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温岭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及融资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工程为温岭市主城区污水管网改造三期-太平街道非开挖修复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管径D250-D1200管道的非开挖修复;包括采用CIPP翻转式非开挖修复方式修复管道长度11394.1米,采用管道局部树脂固化法修复管道约169环,并对废弃污水支管道进行砖砌封堵修复及部分检查井进行注浆修复等。
2.1.2本工程招标控制价:24863530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管道修复、废弃污水支管道砖砌封堵修复及部分检查井进行注浆修复等工程。
2.3工期:200日历天内(含20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且具有已竣工的单个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CIPP翻转式非开挖修复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19日上午8:00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未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7天前提出问题及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书面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工本费365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的工本费在提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19日下午14:30整,地点为温岭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一)。
5.2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场的,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出具企业注册地县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特殊情况证明原件,并明确委派该企业副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到场(同时提交到场的企业副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原件)。
6.其他事项
7.1未办理投标企业资质等信息资料入库和U盾的,应先申办交易登记手续,具体申请要求请登陆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wlztb.com.cn )在办事指南的“交易资格证 、U盾办事指南”中查询(或电话咨询0576-86109764)。
7.2 法定代表人名字以营业执照副本上的名字为准,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和企业副总经理名字以任职文件上的名字为准,下同。
7.3 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温岭市九龙大道555号。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温岭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大尉 联系电话:0576-86191353
8.2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倩 联系电话:0576-80767389、18957679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