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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花东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项目(重招)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5-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 花东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14-201703-ST105881-0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花东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996,750

  四、采购数量:约30吨/天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期

费用单价

最高限价

人民币

费用

最高限价

人民币

污泥处置服务

约30吨/天

自合同签订之日

 一

365元/吨

其中255元/吨为处置费最高限价,110元/吨为清理、运输费最高限价

399.675万元

  2.投标人必须对包组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获得工商营业执照;

  3.提供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及自行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备查);

  4.投标人须具有《严控废物经营许可证》。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接受合作体投标。组成合作体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合作体单位须明确由具备有效的《严控废物经营许可证》资格的单位为合作体牵头单位(不具备的为合作体的辅助单位),已在本项目报名登记的合作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投标,合作体必须按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18”中的格式提供合作体协议书。

  注:合作体中的牵头单位必须具备有效的《严控废物经营许可证》。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5月04日 至 2017年05月23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5月24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二号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7年05月24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二号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5 月 04 日 至 2017 年 05 月 10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花都大道北33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0-86849250

  传真:020-0000000邮编:510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

  联系人:刘家栋 联系电话:020-87303028

  传真:020-87302980邮编:510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赖工 联系电话:020-86849250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冯先生联系电话:020-87303028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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