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ZXM-2017001
开标时间:2017-05-22
所属行业: 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代理:北京金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业主名称:南平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所属地区: 南平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北京金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南平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的委托,对南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PPP项目就潜在社会资本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
南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PPP项目
二、 项目编号
JZXM-2017001
三、 实施机构
南平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四、 采购需求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类型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2、 项目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福建省南平市炉下镇陈坑村瓦口工业组团B-1地块。
3、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日焚烧处理生活垃圾600 t/d。分两期建设,一期300 t/d,采用1×300 t/d焚烧线;同时一期增设日处理25吨餐厨垃圾和日处理50吨污泥的处理设施,二期增加1×300 t/d焚烧线。
工程主要内容:主车间(包括垃圾卸料区、垃圾贮存区、垃圾焚烧区、烟气净化区、发电系统区等);地磅房、油库油泵房及综合楼、宿舍楼等辅助工程;供排水工程、水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餐厨垃圾处理系统、总图运输、绿化和公用工程,以及红线外套工程费等。
其中,土建部分均在一期建设时一次性建成(包括餐厨垃圾和污泥处理设施);安装部分中,地磅称量系统、辅助燃料系统、渗沥液系统、盐水系统、冷却塔、餐厨垃圾处理系统、污泥干化处理系统在一期建设时一次性建成,其余安装设备在二期建设。
4、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为35395万元。近期投资29288.5万元(其中16.5万由政府投资的厂区红线外配套电力上网接入系统,不纳入财务测算),远期投资6106.5万元。
近期建设:纳入本次垃圾处理服务费测算的一期总投资为29272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7911 万元(建安工程费下浮6%后),建设期利息1263万元,流动资金97万元。
工程费用为22498万元。包括建筑工程费用9968万元(建安工程费下浮6%后),设备购置费10352万元,;安装工程费2178万元(建安工程费下浮6%后);
工程建设及其他费用4122 万元。包括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549万元,土地出让费1573万元(143亩,暂按11万一亩);
预备费1292 万元。
远期建设:二期建设投资为6106.5万元。
5、项目服务区域
南平市延平区及顺昌县。
(二)运作方式
本项目实施方式为PPP,根据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14〕156号)文件的相关要求,鉴于本项目建设内容单一、边界条件清晰、运营管理透明度高,为更好的转变政府职能,由项目参与者变为监管者,全面深化体制改革,缓解财政压力,本项目政府方不出资、不参股,由社会投资人独立出资成立项目公司。
由项目公司具体采用“建设-拥有-运营”(BOO)方式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南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PPP项目,社会资本通过获得售电等收入和政府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方式取得合理回报。
五、 社会资本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的社会资本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条件,并具备下列要求:
1、社会资本为在中国大陆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大陆企业法人;
2、社会资本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其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需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3、社会资本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2015年末公司净资产不少于人民币6 亿元(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2015年度财务报告的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4、社会资本2016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少于10亿(须提供银行授信额度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5、社会资本获得中国大陆银行或信用评估机构评估的企业信用等级为AAA级及以上;
6、社会资本或社会资本全资子公司或社会资本控股子公司需提供近5年内至少2项垃圾焚烧规模600 t/d及以上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业绩,前述业绩应已通过市级及以上环保部门验收并稳定运行1年以上,业绩时间以环保验收文件为准。(须提供项目特许经营合同(含PPP/TOT/BOT项目合同)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授予特许经营权的证明文件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文件以及环保部门验收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社会资本单位公章)
7、社会资本控股及全资子公司生活垃圾处理项目未发生被环保部门处于1万元及以上罚款;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参加采购活动的社会资本必须通过资格预审;
10、其他由法律法规要求的限制条件。
六、 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于即日起至2017年05月8日(工作日内),上午09∶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至北京金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分公司(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76号百脑汇科技大厦 1908)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3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报名时请自带U盘。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3) 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七、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有意向且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申请人须按照本公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格式填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打印胶装装订成册(一正六副共七份,同时以U 盘形式附电子文档)。
接收时间:2017 年5 月22日上午9:00 整;
截止时间:2017 年5 月22日上午9:30 整;
接收地点: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平市延平区亿发商贸城7幢2层),递交方式为当面递交。
接收人:北京金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资格预审文件不予受理。
八、 资格预审评审办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才可作为本项目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
九、 资格预审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100万元;
2、交纳方式:资格预审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电汇形式,应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业主管部门)账户(注:资格预审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资格预审保证金汇款需以到账为准)。投标人未按资格预审文件交纳资格预审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应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开户单位: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开户行: 工行南平延平支行
账号:1406041609022092561
十、 联系方法
采购人:南平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地址: 福建省.南平市府前路56号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 0599-8851379
采购代理及咨询服务机构:北京金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76号百脑汇科技大厦1908室
联系人: 黄小姐
电话:14759248252
邮箱:huangliqiao@ktrue.com
监督部门:
南平市采购办 电话:05998852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