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20170503G010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蛟河市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一期)已由蛟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蛟政办函〔2016〕2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蛟河市中信城镇化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的内容及标段划分:共分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二个标段。
工程内容:民主街道、长安街道、民主街道(天合小区、秋林小区、文明小区)、公安小区、十中胡同,所辖区道路工程及雨水、污水排水工程等。
一标段:施工【20170503G0107-1】
二标段:监理(1、红星区:北至铁路红星5号楼~红星小区4号楼~红星小区5号楼,西至红星路,东至蛟河大街铁路医院门前,西至铁宅红星1号楼西侧。民康区:北至红星路,东至蛟河大街,西至红星路,南至民主路。2、北至永安路~香水湾综合楼,东至铁西街~百丰4号楼~蛟河大街安居33号,南至财政局人民银行住宅楼~安居33号楼北,西至新华大街。3、北至永安路,东至蛟河大街,南至游园路,西至河北街。北至财政人民银行住宅楼~百丰嘉园1号楼,东至铁西街,南至游园路,西至新华大街。4、北至建设路,东至新华大街,南至永安路,西至永安4号楼西侧。5、十中学校:北至十中门前,东至铁宅红星1号楼-馨雅苑4号楼,南至红星路,西至十中税务楼-政府7号楼。移动胡同:北至红星路,南至红星路-文明2号楼,西至首钢1号住宅楼-农业银行楼,东至康景新村5号楼-移动巷道。十中胡同:北至红星路,西至建设路,南至蛟河市人民广场,东至蛟河宾馆西侧巷道。6、北至文明1号楼,东至建设路,南至民政局-天合花园,西至房管处1号楼-文明小区13号楼。7、北至永安路(芙蓉花园A座-化工助剂楼),东至化工助剂住宅楼~长安小区6号楼~向阳小区1号楼,东侧~向阳7号楼东侧,南至向阳7号住宅楼,西至芙蓉花园A座~向阳小区7号住宅楼西侧巷道)【20170503G0107-2】
三标段:监理(1、永安路南侧-长安路北侧,西至世纪花园A座、B座西侧巷道,东至河北街;长安路南、游园路以北,西至向阳小区6号楼、8号楼西侧巷道,东至河北街。2、北至民主路,东至蛟河大街,西至新华大街,南至华东路-地税综合楼。3、北至站前广场黄金海岸,南至胜利小学教学楼北,东至工人街,西至蛟河大街)【20170503G0107-3】
2.2建设地点:蛟河市。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施工及监理。
2.4计划开、竣工日期:2017年5月28日至2017年7月30日,总工期64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监理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和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和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同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理工程师;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埠施工企业在我市承揽工程,按相关文件办理备案手续。
3.6 投标人在投标前要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到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施工投标人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担任(委托人指本项目施工项目经理,开标当日持本人身份证、建造师证书、安全证及委托书原件),监理投标人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担任(委托人指本项目项目总监,开标当日持本人身份证、总监理工程师原件),其他人担任授权人为无效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参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5月7日16时止。
4.2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申请人请于即日起至2017年5月7日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缴纳平台使用服务费,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4日13时3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吉林市解放西路16号政务服务中心八楼803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2 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吉林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开标期间必须携带CA锁及电子标书光盘(备份),同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评标过程中以电子标书为主,纸质标书为辅。
5.3 电子投标工具下载:登录“www.jlsggzyjy.gov.cn→下载中心→电子投标工具及操作手册”进行下载;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0432-63688321、4008503300、018051855025。
5.4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人民币一标段377600.00,二标段:14000.00,三标段:9000.00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交纳银行: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账户名称: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0720622011015200000267。
5.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6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蛟河市中信城镇化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蛟河市新区红叶大街102号
联系人:姚先生
电话:0432-6726702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吉林市高新区恒山花园小区6号楼南侧
联系人:张晶
电话: 0432-64916666
监督部门:蛟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