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长兴县人民政府授权,长兴县煤山镇污水处理厂TOT及自来水厂ROT项目实施机构为长兴县煤山镇人民政府。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受长兴县煤山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交易,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方前来报名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长兴县煤山镇污水处理厂TOT及自来水厂ROT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采购编号:ZJCT8-MSZF201701
4、采购内容
a、通过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项目合作伙伴。中选社会资本方应当在煤山镇组建项目公司,中选社会资本方拥有该项目公司100%股权。
b、长兴县煤山镇人民政府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授予项目公司独家的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负责煤山镇污水处理厂及自来水厂的投资、运营及维护,并取得服务费。
c、本项目特许经营期为30年,在特许经营期满终止时,项目公司应将煤山镇污水处理厂及自来水厂项目,包括项目公司投资建设工程无偿、完整、无债务、不设定担保地移交给政府方。
d、本项目污水处理厂和自来水厂资产产权人为煤山镇下属国有企业长兴煤山永昶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转让费用无需支付,自来水厂特许经营权转让费由社会资本方通过招标确定,费用不低于500万元。项目公司需在公司登记注册后1个月内支付第一笔转让费,转让金额为转让总价的30%;在《特许经营协议》签订生效后3个月内支付剩余70%的转让费。
e、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投标报价上限值:1.39元/吨;
自来水厂原水管网工程投资回报率上限为:5.9%;
自来水厂特许经营权转让费用下限为:500万元。
f、本项目污水处理厂和自来水厂改扩建工程预计投资总额约为6000万元,存量资产总额约为4000万元(无需支付)。
5、合格社会资本方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社会资本方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特别资质要求
(1)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证书(生活污水处理二级及以上资质,由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
(3)投标人“企业信用报告”(浙江省招标投标领域适用)的信用等级为A级及以上(企业信用等级信息以“信用浙江”网上信息为准,且在有效期内,需提供信用报告概述页截图(含信用浙江网页标识或网址));
(4)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5)具有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不同企业,或受同一人(法人或自然人)控股的不同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采购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a、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5月9日至2017年5月18日(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b、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幢1205室)
c、采购文件售价(元):5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截止时间
时间:2017年6月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8、投标地点
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4楼)
9、开标时间
时间:2017年6月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
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4楼)
11、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200万元人民币;
2、支付方式:汇票/支票/电汇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三墩支行
银行账号:201000065548152
12、其他事项
购买采购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a、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b、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c、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d、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证书生活污水处理二级及以上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e、“企业信用报告”(浙江省招投标领域适用)(信用报告概述页截图(含信用浙江网页标识或网址)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报名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查,核查合格的社会资本方可参加投标。
13、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兴县煤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3967255206
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幢1205室
联系人:张昕云,林朝阳
联系电话:0571-85064367,0571-88950239,13989898869
传真:0571-88952913 邮箱:379137904@qq.com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长兴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6031085
政府采购投诉受理部门:长兴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572-6036050
发布人:长兴县煤山镇人民政府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