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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乐清市2017年五水共治—污水管网整治工程(二)招标文件补遗书(六)

发布时间:2017-5-1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本补遗书为乐清市南岳镇人民政府组织招标的2个项目,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交易:

  1、乐清市南岳镇沙港头村污水管网工程(本工程概算建安费为450万元,投标保证金为捌万元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5月25日9:30时(开标时间同);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乐清市南岳镇人民政府2楼大会议室(开标地址同);

  3)工程招标控制价:3666881元(其中暂估价总额88800元<含税价>)。

  4)本工程招标工期120日历天,按市政工程三类计取。

  2、乐清市南岳镇杏一、杏二、杏三村提高住户污水收集率工程(本工程概算建安费为290万元,投标保证金为肆万元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5月25日14:00时(开标时间同);

  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乐清市南岳镇人民政府2楼大会议室(开标地址同);

  3)工程招标控制价:2685896元(其中暂估价总额66600元<含税价>)。

  4)本工程招标工期120日历天,按市政工程三类计取。

  二、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时:

  1、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前一天17:30时前(如遇双休日,则在周五17:30时前,以收款人的银行进账单为凭)统一到达浙江华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否则,其所造成的不利后果概由投标人自负。

  2、拟参加投标项目的投标人须注明项目名称:

  1)若参加“乐清市南岳镇沙港头村污水管网工程”的投标,应注明简写为“南岳镇沙港头村”;

  2)若参加“乐清市南岳镇杏一、杏二、杏三村提高住户污水收集率工程”的投标,应注明简写为“南岳镇杏一、杏二、杏三村”;

  投标人若未注明项目名称的,招标人有权退回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则由投标人自负。

  三、杏一村污水管网工程、杏二村污水管网工程、杏三村污水管网工程项目合并为乐清市南岳镇杏一、杏二、杏三村提高住户污水收集率工程。

  四、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侯先生 15267779835。

  五、本补遗书2个项目收标人:温州市华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本补遗书2个项目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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