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张家口经开区陈家房村污水工程已由张家口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张开经招核【2017】1号核准。项目业主为张家口经济开发区姚家房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环保专项资金及自筹,且已落实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张家口经开区陈家房村污水工程施工(二次)
2.2建设地点:张家口经开区陈家房村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化粪池安装工程、管道及路面恢复工程、接户土方及路面恢复工程。
2.4招标范围:陈家房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6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7项目总投资:约921万元 (其中施工投资约853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授权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且未在其他在施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 2017年5月18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2:30—4:30(节假日除外),在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代理公司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如有不一致处以纸质版为准。
4.2潜在投标人到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外地企业提供新版资质证书报名时,提供二维码清晰有效的复印件即可);(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4)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5)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1份(6)项目经理贰级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9)被授权人参加报名的需出具2016年1月至今任意月缴纳社保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注: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4.4 报名地点: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口市桥东区工业东街27号)。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暨开标时间
5.1投标截止暨开标时间为2017年6月8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河北省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口市桥东区工业东街27号)二楼第4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家口经济开发区姚家房镇人民政府
地址:张家口经济开发区姚家房镇
联系人:徐向燕
电话:0313-501362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堃
电话:0313-5806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