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四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叁万元整。
2、样品:提供所有规格型号的样品。每种规格的样品一个。所有样品的规格及样品品种均按照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数量均为每种一个,每种样品长度不少于50cm,喷码清晰(含生产厂家及管材型号规格等信息)
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泰安泰山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2017年5月
注:请各投标人收到本答疑后,在需在24小时内回函确认,将“回执单”签字盖章后扫描并发到我公司邮箱(邮箱地址:sdyg0538@163.com),未在规定时限内回复的视为同意和接受本澄清内容。
回 执 单
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我公司已收到贵公司关于“泰安市旅游经济开发区西黄路、大辛庄北街钢筋砼管、HDPE排水管、中水PE管、热浸塑钢管、无碱玻璃钢管采购项目答疑文件(第四标段)(共1页),完全理解并接受该澄清内容,对该澄清文件内容无异议,特此回执。
投标单位全称(盖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2017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