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辉县市孟庄污水处理工程(二期)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辉县市孟庄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润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辉县市孟庄镇人民政府委托,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辉县市孟庄污水处理工程(二期)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辉交建2017DZB013号
2.3建设地点:辉县市孟庄镇南部,前进路与长城路交叉口东南角
2.4建设规模:辉县市孟庄污水处理工程(二期)建设项目
施工标段:项目总占地面积50亩,日处理污水2.5万吨。包括工艺设备、给排水、电气自控等。
监理标段: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5招标范围:施工标段: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补充答疑中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监理标段:施工阶段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监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一个施工标段,一个监理标段。
2.7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8工期:施工标段:365日历天;监理标段: 全程监理。
2.9质量要求:合格
2.10市场预测价:施工标段:>4847.388646万元;监理标段:>50万元。
3.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建设项目负责人职务;
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其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建设项目的项目总监。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企业财务报表)。
3.4信誉要求:近三年企业无租赁资质或出借资质、无违约、无不良通报情况、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上述情况,并出具承诺书)。
3.5投标人应提供由企业住所地或项目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查询对象应包括法定代表人、投标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有效期内)。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自身资格及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前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对投标人的资格做最终认定,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17日至2017年 5月2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在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一楼(辉县市学院路北段)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标段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图纸售价:800元/标段(售后不退)。监理标段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3报名时必须携带的资料(以下资料验原件留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施工标段: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③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证明;
④ 企业住所地或项目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监理标段: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③拟派项目总监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④企业住所地或项目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6月7日上午9:00时整(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一楼第二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辉县市孟庄镇人民政府
地 址:辉县市孟庄镇孟庄村
联系人:刘青云
电 话:0373-609692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润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顺河路38号
联系人:王琳
电 话:15238661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