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PPP-BOTBT >> 正文

安徽潜山县13个乡镇污水处理一期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7-5-1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编号:QSZBCG2017— 087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 潜山县13个乡镇污水处理一期工程PPP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机关名称: 潜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招标人: 潜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4资金来源: 详见第2.4条“合作范围”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 1项目实施地点: 潜山县13个乡镇人民政府驻地建成区,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2 . 2项目概况: 潜山县13个乡镇污水处理一期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共包含13个子项目,分别建设于相应的乡镇 人民政府驻地建成区 。根据可研,本项目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的管网日处理污水总量约为6450m 3 /d,配套污水收集管网总长度约为43737m。本项目总投资为13282.08万元。后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计调整

  2.3 合作期: 22年(包含建设期2年,运营维护期20年,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2.4 合作范围: 本项目采用“PPP”的模式进行运作,具体运作方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OT),合作期为22年(包含建设期2年,运营维护期20年,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在合作期限内,潜山县人民政府指定的政府方出资代表将与中选社会资本合资设立项目公司(其中政府指定出资代表占股10%),具体负责潜山县13个乡镇污水处理一期工程PPP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等工作。

  本次甄选的社会资本方,在中标(成交)之后,依据中国适用法律的规定与政府方出资代表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4000万元,政府方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方占股比例为10%:90%,由项目公司(社会资本)承担项目优化规划、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等职责,合同期满后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潜山县人民政府或指定部门

  2.5 标包划分: 一个标段

  2.6 质量标准: 合格

  3.申请人资格要求

  参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1)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具有中国境内有效的法人资格(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企业净资产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以提供2016年度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财务报告须合并的 以审计后合并财务报告为准。财务审计报告出具时间不早于2016年12月31日)。

  (3)融资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方满足):截至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出之日,企业基本账户余额或获得各商业银行授信额度累计不低于1亿元。

  (4)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6)申请人应具备城镇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的设计、建设施工和运营业绩,所提供的项目业绩应位于县(市)人民政府驻地(或以下)的城镇或园区,包括但不限于BT、PPP(BOT、TOT、O&M)、EPC等项目,其中污水处理厂项目为6个,配套管网工程项目为2个,同一项目可在设计、建设施工、运营三类项目业绩中重复使用。

  说明:① 污水处理厂业绩:应分别提供设计业绩、建设施工业绩和运营业绩,每类业绩应各提供两例,两例项目业绩的规模即日处理能力分别处于200t-1000t(不含)和1000t及以上的范围内;

  ②配套管网工程业绩:提供城镇或园区内配套管网工程的设计和建设施工两类业绩,每类业绩提供一例项目,不限定项目规模。

  ③ 若提供的项目是采用联合体方式承担的,则应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根据联合体协议明确该申请人在该联合体中所承担的责任,认定该申请人的相应业绩。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三名(包含联合体牵头方),需明确联合体中各方的角色。且联合体牵头方须同时满足上述第(1)、(2)、(3)项要求,并在项目公司中的股权出资比例不低于51%(含)。

  (8)潜山县人民政府下属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除外)不得作为本项目的申请人。

  (9)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申请, 联合体除外。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法人,无论是独立申请人还是组成联合体,只能对本项目提出一个资格预审申请。

  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制度,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购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4.1 本项目只接受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 中已审核通过的网员报名,未入库的单位请尽快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申报加入投标企业诚信库,以便进行网上报名。详见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aqzbcg.org/)或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aqzbcg.org/Front_qs/)“关于面向全国征集投标企业网上登记诚信库的公告”(联系电话:0556-8972031、0556-8972038,联系人:丁理、余国清) 。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投标人相关信息若有变更须在诚信库中及时更新。

  4.2投标企业诚信库的申请人可于 2017 年 05 月 19 日至 2017 年 05 月 26 日 17:30 前登陆 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网上报名和工本费缴纳。缴费成功后直接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等)。

  4.3资格预审文件及相关资料工本费:人民币 605元/套 ,售后不退(费用支付如有疑问,请咨询:0556-8972035,联系人:余主任) 。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依据《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潜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潜山皖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潜山县梅城镇新建路306号 地 址: 潜山县梅城镇桃园北路蓝鼎中央城东区商业街1号楼

  联系人:朱先生联系人:高先生

  电 话:13505634023 电 话:13855654933

  7.其它要求:

  8.1 申请人网上报名后,必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完成工本费在线支付,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报名不成功。

  8.2 本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补充说明等内容均通过投标电子平台发放,各申请人需通过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陆后查看,请务必随时关注,以免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因申请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8.3 本 项目实行资格预审制度,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

  8.4购买了资格预审文件,而放弃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请在申请截止日3日前在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系统“填写投标信息”中点击“撤销报名”。弃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弃标的,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披露。

  8.5 投标申请人的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招投标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05月19日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