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17年06月13日15时00分
项目名称:邱县原造纸厂遗留黑夜处理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53330040009
项目联系人:张浩
项目联系电话:13363011866
采购人:邱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采购人地址:邱县县城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0-8351126
代理机构:邯郸市德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邯郸市丛台区人民路260号鸿基公寓2单元16层1601、16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0-8530278
预算金额:138.728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06月13日15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5-22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5-26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邱县政务服务中心西212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
开标地点: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 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2016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连续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经营范围包含污水处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反应罐罐车及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和专业技术能力(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2、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污水处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开户许可证。3、开标时,供应商单位必须持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来自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期限为10年,如企业成立不足10年,查询年限为自企业注册成立至今,否则投标无效。4、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5、符合中小微企业条件给予6%的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应提供由工信部认证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中小企业依据本办法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6、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合格并通过验收
备注:采购项目编号:DZZJ-201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