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昌盛招标有限公司受阳泉市污水处理厂的委托,对其污水处理运行费(次氯酸钠)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1.招标编号:ZFS公-2017-054
2.招标内容:本项目共一包,采购次氯酸钠350吨。(详细货物明细、数量、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投资预算约770000元。
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5月23日—5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5:00,双休日除外)
5.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山西昌盛招标有限公司政府采购部(阳泉市桃北中路92号)
6.阳泉市污水处理厂联系人及电话:王永辉13935301346地址:阳泉市平安路东
山西昌盛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岳世芳魏江0353-4061200-807
7.涉及本采购项目技术部分问题的咨询请与阳泉市污水处理厂联系;涉及本采购项目商务部分问题的咨询请与山西昌盛招标有限公司联系。
8.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6月20日上午8:30—9:00(逾期拒收)
9.开标时间:2016年6月20日上午9:00
10.开标地点:山西昌盛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阳泉市桃北中路92号阳泉广播电视大学五层)
11.参加投标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携带下列证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2)被授权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3)有效范围营业执照副本(原件);4)税务登记证(地税、国税)副本(原件);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6)开户许可证(原件);7)提供2016年社保缴纳凭证(社保部门出具)及截止日期前最近一次企业纳税凭证(原件);8)2015年度或2016年度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9)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10)提供产品检测报告(原件);11)生产厂家须具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12)如有同类产品供货业绩,需提供近三年业绩合同(原件);13)其它相关证件。
以经销商参加投标的单位应提供上述证件1)-10)原件、《危险品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及生产厂家的产品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注: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提供4)—5)证件。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山西昌盛招标有限公司
二O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