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宁波市海曙区市政设施养护中心2017年“五水共治”小区雨污分流包清工(含余土外运)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交易登记号:2017NBHSWT047
1.采购条件
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波市海曙区市政设施养护中心的委托,对2017年“五水共治”小区雨污分流包清工(含余土外运)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采购内容:
标段号 |
小区名称 |
服务内容 |
工期要求 |
一 |
春城花园、三水丽景、生活新境、龙城翠柏、后河小区 |
雨污水管道改造,道路、花坛修复,人行道铺设及相关设施恢复等的人工及机械,施工现场余土清理及外运处置 |
根据采购单位要求,90-150日历天 |
2.2标段: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的一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3.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
3.3 具有施工劳务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所有项目不允许转包与分包。
3.5提供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范围必须包括:本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五年,检察院所需查询资料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17年5月26日至2017年6月2日止;
4.2供应商注册:未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否则投标无效,注册咨询电话:0574-87187578;
4.3采购文件的获取:供应商完成注册后直接登陆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haishu.gov.cn )“政府采购招标业务”栏目按照相应要求进行投标报名,报名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4.4采购文件工本费:人民币500元,费用请于开标前支付给代理单位。否则,采购单位将拒绝其投标。
5.投标保证金:需提交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不接受现金)。
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6月14日16:00时前(以到帐时间为准),提交详见采购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5日9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北门电梯上)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波市海曙区市政设施养护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丁家街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大厦6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人:陈康伟
电话:0574-87347657 电话:0574-87375708
传真:/ 传真:0574-8907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