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17年06月19日15时00分
项目名称:威县综合污水处理厂及中水回用项目PPP社会资本方及勘察设计单位联合体采购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54670020035
项目联系人:王建亮
项目联系电话:0319-7312188
采购人:威县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地址:威县县城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9-6268112
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187号13层130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230056921
预算金额:48385.33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06月19日15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5-26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6-0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2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由资本方、勘察、设计组成的联合体,其中资本方为联合体牵头企业。3、联合体成员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联合体成家数不超过3家。4、牵头企业营业范围须具备水污染治理服务;城市污水排放管理服务、环保工程等相关文字描述;并具有针对本项目的投(融)资能力;5、联合体中,勘察、设计企业须具备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勘察)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污水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职称资格;6、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的投资人,不得在原联合体或其承继主体尚有效存续的情况下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7、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8、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牵头人授权确认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1)联合体成员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者仅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2)勘察、设计企业提供资质证书副本;3)牵头人授权确认书;4)联合体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到场时,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明)。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