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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坪山新区污水资源化示范工程-沉淀池及含氟污泥系统改造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6-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项目名称:坪山新区污水资源化示范工程 项目编号:44030020150192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坪山新区污水资源化示范工程-沉淀池及含氟污泥系统改造 招标项目编号:440300201501920003

  工程类型:货物采购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7年06月01日09:00时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2017年06月20日18:00时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17年06月10日17:00时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17年06月15日17:00时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无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经办人:阳立平

  办公电话:25982461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建呈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黄薇

  办公电话:15019296082,82991062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440300201501920003001

  标段名称:坪山新区污水资源化示范工程-沉淀池及含氟污泥系统改造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06-20 18:00

  工程地址:坪山区

  招标部分估价:300 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二次竞价:否

  本次招标内容:坪山新区污水资源化示范工程-沉淀池及含氟污泥系统改造招标内容:系统设备设施供货、运输、装卸、安装(含改造)、调试及售后服务。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资质条件:深圳市环境保护工程技术资格证书(废水)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无

  业绩要求:招标公告业绩要求:无; 招标文件业绩要求:不超过5项工业废水处理项目(提供合同)

  其他: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2、深圳市具备售后服务机构。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 2、企业资质; 3、深圳市售后服务机构资料(售后服务机构盖章确认,本单位提供营业执照)。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超过5项 工业废水处理项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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