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坪山新区污水资源化示范工程 项目编号:44030020150192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坪山新区污水资源化示范工程-沉淀池及含氟污泥系统改造 招标项目编号:440300201501920003
工程类型:货物采购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7年06月01日09:00时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2017年06月20日18:00时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17年06月10日17:00时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17年06月15日17:00时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无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经办人:阳立平
办公电话:25982461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建呈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黄薇
办公电话:15019296082,82991062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440300201501920003001
标段名称:坪山新区污水资源化示范工程-沉淀池及含氟污泥系统改造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06-20 18:00
工程地址:坪山区
招标部分估价:300 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二次竞价:否
本次招标内容:坪山新区污水资源化示范工程-沉淀池及含氟污泥系统改造招标内容:系统设备设施供货、运输、装卸、安装(含改造)、调试及售后服务。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资质条件:深圳市环境保护工程技术资格证书(废水)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无
业绩要求:招标公告业绩要求:无; 招标文件业绩要求:不超过5项工业废水处理项目(提供合同)
其他: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2、深圳市具备售后服务机构。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 2、企业资质; 3、深圳市售后服务机构资料(售后服务机构盖章确认,本单位提供营业执照)。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超过5项 工业废水处理项目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