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施工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建设单位:舟山市新城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浙江天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舟山市新城城区地下污水管网改造工程(二期)一非开挖修复
工程地址:新城大道、怡岛路、翁山路、金岛路、临城工业园区等54条道路
工程概况:新城大道、怡岛路、翁山路、金岛路、临城工业园区等54条道路污水管网修复,主要内容包括污水管网整体修复、局部树脂固化、局部管道清淤等。
工程造价:2251.5134万元,工期要求:165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污水管网整体修复、局部树脂固化、局部管道清淤等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量。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格要求:企业营业执照的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非开挖管道修复,或同时具备由省、直辖市相关行业部门出具的排水管道养护维修壹类作业证书、排水管道养护维修CCTV类作业证书、排水设施维护潜水作业证明。
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真实有效;且企业法人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安全生产协会颁发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3.企业设备配置:企业自有的管道清洗车、紫外线光固化设备的采购合同及发票复印件真实有效(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4.企业、项目负责人经营行为:无正在受公示的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或三次及其以上受公示的一般不良行为记录。
5.项目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要求:须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安全生产协会颁发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6.项目班子配备:有毒有害有限空间作业员、电工须具有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下水道养护工须具有岗位证书)。
7.社保及纳税证明:拟派项目班子成员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员工,项目班子成员配备中必须一人一个岗位,不得同时兼任。项目班子全体人员均应提供在开标截止日前至少连续三个月的本企业有效的的社保手册或社保证明。人员还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在开标截止日前至少连续三个月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纳税证明需体现纳税人为投标企业员工且至少已满三个月。
8.诚信承诺:投标报名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其他:
1.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须自行登陆“舟山市招标投标网”(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http://www.zsztb
.gov.cn,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提供与注册内容相关的有效证明资料送舟山市招投标中心登记,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司,电话:4008503300;QQ群:384041593。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2017年6月7日在舟山市招标投标网http://www.zsztb.
gov.cn进行网上报名,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3.投标人必须按舟招组办[2016]6号文件执行。
单位联系电话:0580-8260928 传真:0580-8260928 联系人:小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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