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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清县闽清大桥梅埔桥头污水处理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6-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编号:FJJXZ-2017002

  开标时间:2017-07-06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聚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闽清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JJXZ-20170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闽清县闽清大桥梅埔桥头污水处理设施工程(施工) 已由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梅发改审批【2016】3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闽清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闽清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闽清县梅埔村 ;

  2.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用地972平方米,建设规模为800立方米/天,总投资约569.48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包括格栅间、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成套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生物接触氧化法+竖流式沉淀池)、污泥池、电气、自控、仪表、污水管网等内容,污水处理的出水水质为一级B标准。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 价,下同): 为人民币2088383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135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6 .标段划分: / ;

  2.7. 质量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各专业、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

  4.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6 月 5 日 至 2017 年 6 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闽清县建筑工程交易管理中心(闽清县行政服务中心4楼)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代表处 采用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控制价、清单)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本项目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购买的施工图纸,图纸售价不高于《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规定的价格。购买图纸无需提供任何资料,招标文件和图纸售后均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 人民币 肆万 元整(¥40000元)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 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④或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闽清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闽清县解放大街世纪大厦八层

  邮编: 350800 ;

  电话: 0591-62301509;

  联系人: 刘工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88号闽发大厦六层 ,邮编: 350002

  电话: 0591-87813438 传真: 0591-87734700

  联系人: 小张 。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闽清县建筑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 闽清县行政服务中心 5 楼

  监督部门: 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591-22373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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