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功能改造污水处理站工程施工及监理
二、采购项目编号: DYPEDZ2017-80#
三、采购项目情况:地下污水处理站建筑面积 92.48㎡,主要内容包括:( 1)新建 50m3 /d污水处理工程;( 2)施工范围包括:污水处理土建、结构、设备、电气及自控等各专业的全部内容:( 3)设计水量: Qd=50m3 /dQh=2 m3 /h;( 4)设计水质:根据《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及《医院污水处理设计规范》;( 5)工艺流程包括:①格栅②调节池③水解酸化池④生物接触氧化池⑤高效沉淀池⑥消毒池⑦污泥水理部分⑧尾气处理部分。
包号 |
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 (万元) |
施工一个标段 |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功能改造污水处理站工程施工 |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供应商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机电工程或市政专业的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所报工程项目部具有良好的类似工程业绩,且无不合格工程,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三)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59万元 |
监理一个标段 |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功能改造污水处理站工程监理 |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供应商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供应商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所报监理工程项目部具有良好的业绩。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三)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3万元 |
四、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 2017年 6月 5日 至 2017年 6月 7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8:30至 11:30, 14:30至 17:30)
2、地点:东营市东城沂河路 603号海通商务中心一楼
3、方式:参与施工的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供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印制二维码标识)、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成册。
参与监理的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供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印制二维码标识)、拟派项目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成册。
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竞争性谈判文件。
注: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 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谈判小组组织的资格审查为准。
4、售价:每份人民币 150元,售后不退。
五、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7年 6月 9日 14时 00分至 15时 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东城沂河路 603号海通商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7年 6月 9日 15时 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东城沂河路 603号海通商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方式: 13793996669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城沂河路 603号海通商务中心一楼
联 系 人: 禹女士
电话: 0546-8036663
3、监督单位: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电话: 0546-8019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