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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台商投资区龙池大道(龙一路-城南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及污水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6-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台商投资区龙池大道(龙一路-城南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及污水改造工程已由漳州台商投资区经济发展局以漳台经[2016]221、22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漳州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漳州台商投资区龙池大道(龙一路-城南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及污水改造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龙池工业园,西起龙一路,东至城南路;

  2.3. 工程建设规模:道路全长3.634公里,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道路修建宽度32米;双向四车道;经财政审定的工程预算审核价160092939 元(含暂列金750万元);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漳州台商投资区龙池大道(龙一路-城南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及污水改造工程施工,主要包括路基处理、路面、涵洞、桥梁改造、排水(污水管、雨水管)、给水、电力排管、路灯照明、交通、拆除等配套工程(不含绿化种植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造价资料中所列指的范围以及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所含内容;

  2.5.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同工程预算审核价160092939 元;

  2.6.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5个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达到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壹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且年龄不得超过60岁。

  3.3. 非福建省内建筑业企业的投标人,已按闽建筑[2015]35号文规定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3.4.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规定,投标人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未发现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结果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

  3.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7.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招标投标运行暂行办法〉的通知》(漳政办[2012]222号)。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6月9日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招标文件制作软件V5.0 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4.3.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纸质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资料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纸质的招标文件、工程造价资料、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4.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6月29日16时00分前汇达招标人指定帐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以下之一的有效投标保证金形式)

  ① 现金形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

  开户行:漳州农商银行台商投资区支行

  账 号:9080217010010000199657

  ② 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根据漳行政【2012】19号及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建筑施工企业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不需要再缴交投标保证金。

  ③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和投标保证保险的提交形式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人应于2017年6月30日9:00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同时将存有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U盘或光盘(备用投标文件)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工程项目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

  7.2. 提交地点为: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开标室(角美动车站对面);

  7.3. 投标时间截止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4.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持身份证原件于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且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7.5.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台商投资区福龙工业园英明路11号

  电话:0596-6796083

  联系人:小荚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江滨花园沿江5幢(龙湾盛世)417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件: fjzy888@126.com

  电话:0596-2668059,传真:0596-2861737

  联系人:小陈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开标室(角美动车站对面)。

  监管部门:漳州台商投资区经发局、漳州台商投资区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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