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因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一致,现作以下修改:
1、招标文件4.4.1投标保证金金额修正为玖万元整(¥:90000.00元),原按照招标文件提交了壹拾万元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同样符合本次招标文件要求;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2017年6月7日15:00整”调整为“2017年6月14日15:00整”;
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由“2017年6月5日17:00前”延迟至“2017年6月12日17:00前”;
4、本项目开工竣工时间由“2017年6月13日至2017年10月11日”延迟至“2017年6月21日至2017年10月19日”, 总工期120日历天。
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信丰县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