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井研县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勘察、设计已由 井研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井发改【2015】9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井研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其他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井研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井研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井发改【2015】9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70417017)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井研县研城镇、千佛镇
2.2、建设规模: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设计日处理规模2.5万立方米,配套建设城区污水管网10.2公里。新建县城区雨水管、污水管23公里。
2.3、设计周期: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工程地质勘察、地形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幕墙设计)、总平图设计和编制设计概算文件、技术交底及后期施工配合服务工作等。
2.5、标段划分:勘察设计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2014-2016)已完成不少于1个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四川省省外企业具备《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服务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具有联合体协议书,具有相应设计资质与勘察资质组成的联合体,且联合体中牵头人为设计单位。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
3.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6月8日00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7 年6 月12日23时59分在《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cn/)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招标人不得提供其他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29日9时30分,地点为: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西段607号三楼(嘉兴路与龙游路交汇处)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井研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井研县研城镇桂花巷
邮 编:613100
联系人:袁先生
电 话:0833-3712262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四段51号莱蒙都会1栋603
邮编:610000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28-61691838
传真:028-85030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