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公用事业局现作为保定市黑臭水体整治截污治污府河段工程比选人采取公开比选的方式选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
一、比选范围和内容
1、本次比选包含保定市黑臭水体整治截污治污府河段工程。
2、比选范围:本工程、货物、服务的招标代理、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等工作。
二、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暂定级资质,发改委颁发的中央投资招标代理预备级资质、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
2、本项目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招标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3、公司、公司管理人员及招标专业人员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声明书。
4、投入本项目招标专业人员人数应不少于5人。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17年6月7日至2017年6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报名时间为14时30分至17时00分,在保定市排水总公司二楼运行管理处(保定市隆兴西路609号)领取比选文件。
2、在领取比选文件时,招标代理机构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格证书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领取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以上所有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代理申请书的递交
所有参与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代理申请书并提交给比选人,提交代理申请书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6月16日15时00分,地点为保定市公用事业局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本次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比 选 人:保定市公用事业局
地 址: 保定市铁塔胡同77号 联 系 人: 鲁硕
固定电话:0312- 3361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