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新昌县食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升级改造工程,已在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系统完成备案登记,因第一次发包失败,现经新昌县梅渚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准,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发包,选定承包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浙江省新昌县食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升级改造工程。
2、建设地点:梅渚镇兴梅大道5号
3、工程内容: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设备基础和简易房屋路面硬化等附属设施。
4、发包价为86万元人民币,含设施设备、附属设施、税金及所有费用,采用竞包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5、工期及工程质量:工期为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土建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设备质量按发包方要求,达到设计方案中国家相关规定的设备制造、安装合格标准;工程整体必须达到污水水质排放国家三级标准。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7、工程施工过程中,有关水、电等配套设施及安全事故均由中包方承担。
8、项目负责人现场到位率不低于70%
9、付款方式:本工程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30%作为预付款;设备全部进场后,支付合同款的20%;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污水水质排放达标后,支付合同款的30%;经审计后支付至审计造价的95%,留审计造价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本工程质保期满后退还保修金(不计息)。竣工验收合格及污水水质排放达标后返还全部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10、发包方式:公开发包。
11、竞包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竞包人资质要求;
1“具备环保设备制造许可证和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或2 “拥有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资质”或3“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均可提出申请。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三、竞包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发包文件及有关资料,每套售价为每份100元,资料费售后不退。竞包申请人可到新昌县梅渚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处获取发包文件和相关材料,时间为 2017年 6 月 9 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30至4:30;地点:梅渚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便民服务中心)。
四、发包会议时间:2017年 6 月 13 日9:30。
五、竞包保证金
本项目的竞包保证金为贰万元,竞包人应在提交竞包文件前,按下述指定账户缴纳竞包保证金(竞包保证金须通过竞包申请人银行账户缴纳,已办理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不需另行缴纳)。发包人已委托梅渚镇村集体财务管理中心代收代付。
收款单位:梅渚镇村集体财务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新昌农商银行梅渚支行;
账号:201000055129645;
竞包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缴纳时需注明工程名称,并经梅渚镇村集体财务管理中心盖章确认,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纳的发票复印件(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发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竞包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同递交。未提交竞包保证金的,发包人将拒收其竞包文件。除中包候选人外,竞包保证金在发包会议后退还。
六、履约保证金为捌万元。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钱先生 15067565628
石小姐 15397111026
发 包 人:浙江省新昌县食品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