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咸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咸宁市咸安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根据政府采购办审批的采购计划,对其所需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 采购项目名称:
(一) 咸宁市咸安区乡镇污水处理建设工程前期咨询、工程设计及PPP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二) 项目文件编号:XAZC-GKZB2017FW10
二、采购项目内容:
(一) 供应内容:在七个乡镇建设每个乡镇日处理能力为1500方污水处理系统,为咸宁市咸安区乡镇污水处理建设评估、工程设计及PPP咨询服务采购项目提供可研报告{同时包括节能评估报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环境影响报告、工程勘察与设计、PPP全过程咨询服务等.
(二) 供应期限: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日内完成招标内容{可研报告(包括节能、社会定稳风险分析篇章)、环境影响评价、勘察、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PPP全过程咨询服务等}
(三) 采购预算: 咨询各阶段费用、施工图设计按国标比例75%作为上限拦标价,PPP全过程咨询服务费用拦标价为该项目总投资为上限拦标价3‰。超过最高限价的将按废标处理,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估算为120万元。
三、投标人的资格: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必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提供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二)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提供有效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2015年或2016年财务审计报表。
(三)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能提供2016年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凭证证明。
(四)投标人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无不良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报名截止时间;证据留存方式为下载网页相关内容。
(五)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发改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咨询资质。
2. 住建部门颁发市政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由工程咨询公司及工程设计公司构成。项目总负责人为工程咨询公司,且环境影响评价及勘察、测量由工程咨询负责组织有资质的供应商负责实施。
4. 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接受本招标项目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利害关系。
5. 说明:第〈一〉至〈五〉项全部为资格后审〈投标时审查〉。
四、招标文件获取:
(一) 时间;2017年6月8日至2017年6月14日17时30分止的工作时间。
(二) 地点;咸安区财政局办公大楼202室(金桂路99号)。
(三) 获取文件方式
1、投标人单位出具委托书(原件);
2、投标人资格证明初审资料;报名时须携带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合一证件〉、单位基本帐户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
3、咸安区政府采购中心报名登记表(表附后)。
五、投标时间地点:
(一)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6月28日9时整。开标时间2017年6月28日9时整。地点同是;咸安区财政局办公楼201开标室(金桂路99号)。
六、相关联系方式
(一) 咸宁市咸安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施先生 电话/传真: 0715-8332312
(二) 咸宁市咸安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熊先生 联系电话:13972838388
(三) 咸宁市咸安区政府采购办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传真: 0715-8321306;或0715-8312815
(四) 湖北政府采购http://www.ccgp-hubei.gov.cn/city.jsp
咸宁市咸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