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灵山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灵山县武利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灵山县武利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项目编号:GXJL-2017-1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檀大敏
项目联系电话:1860777316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灵山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灵山县灵城镇文峰路68号
联系方式:檀大敏 1860777316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 0771-5345232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竹溪大道36号青湖中心13楼130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灵山县武利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已由 灵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灵发改规划【2017】12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灵山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及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GXJL-2017-12
建设地点:灵山县武利镇
建设规模:近期处理能力0.5×104m³/d、远期处理能力1.5×104m³/d的污水处理厂及相关管网配套设施
合同估算价: 约3393.38万元
要求工期:150日历天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及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 无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市政工程专业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393.3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09日 08:00 至 2017年06月1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竹溪大道36号青湖中心13楼1301室 )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3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6月3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竹溪大道36号青湖中心13楼1311室 )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