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NTKFQXJ20170609002
项目名称: 南通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容工程(二阶段)项目工程勘察采购询价
采购人: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
南通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
三期扩容工程(二阶段)项目工程勘察采购询价公告
询价编号:NTKFQXJ20170609002
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根据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第二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容工程(二阶段)项目工程勘察项目进行询价采购。(www.ntkfqztb.cn)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勘察单位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必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服务信誉良好且无不良记录。
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
三、项目采购需求:
1、付款时间和条件(质保期限):完成所有工程勘察工作并提交岩土工程分析评价等勘察报告,通过地勘审查后付至合同价的70%;留合同价的30%作为质量、服务保证金;基础工程验收通过,若勘察结果及成果报告没有大的失误付清余款(无息)。
2、成果报告期:中标单位应在收到南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交结果通知书》的三日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同时进入现场进行勘察,合同备案后:十二日历天内完成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并提交中间报告,二十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并提交岩土工程分析评价和成果报告书(纸质文本一式捌份,另须提供全部电子文件)。
3、勘察地点:业主指定。
4、验收要求:完成所有工程勘察工作并提交岩土工程分析评价等勘察报告,通过地勘审查以及基础工程验收通过。勘察单位应对出具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完整性及准确性负全责,因勘察报告数据不完整或有误对工程设计、施工造成影响或出现质量问题,招标单位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对中标单位处以5000元至10000元处罚,同时中标单位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5、报价包含所有工程勘察费用(含设备器材费、安装拆除费、辅材、运输、税金等所有费用)。
四、勘察任务及要求
(一)勘察任务及要求:详见附件2。
(二)勘探报告内容
中标单位应按附件2要求提供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报告必须满足岩土审查、施工图审查和施工图设计单位的工程设计要求,还应提供必要的附件(包括有平面图,剖面图,柱状图,提供场地内的绝对标高值),若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复杂,平面上有显著差异时,可按场地的稳定性,地层工程地质条件并综合地形、地貌、地质构造,不良地质现象,地下水等因素,进行工程地质区段的划分。
(三)以上未尽事宜,应遵照国家和省、市现行有关岩土工程勘探规范、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及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等执行。中标单位所提供的岩土勘察成果,必须符合强制性条件及相关规范、规定要求。
五、报价注意事项
(1)报价表须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报价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
(2)报价文件包括报价表及资格证明文件
2.1报价表须按附件中提供的报价表格式填写,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中注明。
2.2资格证明文件: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项目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勘察人员资质证书、其他资信材料等复印件并全部加盖公章;
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除外)。
2.4投标函;
2.5递交 贰 份完整的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所有报价文件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标明供应商名称,密封袋上加盖单位公章。
2.6 ①所有投标单位须参加询价开标会,并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汇票。
②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元/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上必须注明收款人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用途为投标保证金;汇款人为投标单位名称。(开户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户:514458227682)(投标保证金不得密封在投标文件内)未按要求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3)截止时间:报价文件请于2017年6月19日上午10时00分密封送到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南通开发区新开北路宏兴路南),逾时则不予受理。
(4)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28.5万元。
(5)各投标单位应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综合考虑企业因素和目前市场行情,自报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勘察费用,投标报价应提供所实施的各项勘察项目的具体收费明细。投标报价单位应自行踏勘作业现场,充分考虑工程勘察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含税金)和工作内容,并不得超过国家标准收费,该费用一次包干,无论发生何种情况均不作调整。
六、报价评审
报价截止时间后,对收到的合格的报价文件组织评审,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出现报价相同时(两名或多名成交候选人),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成交结果通知
(1)成交结果将通过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通知所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单位。
(2)中标单位应在收到《成交结果通知书》的三天之内与买方签订合同。
(3)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到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因中标单位不能提供服务等因素不能签订合同,三日内必须书面向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告,三日内不报告,每延误一天扣罚10%保证金,直至扣完全部保证金。
(4)中标单位在签定勘察合同并经备案后,务必于三十二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并提交岩土工程分析评价和成果报告书(纸质文本一式捌份,另须提供全部电子文件);每延误一天扣以总价款2‰的违约金。
(5)中标单位如不履约,且在规定提交报告书期限内不通知本中心,将每天扣以总价款1%的违约金。
八、联系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曹丽 联系电话:0513-81196002
第二污水处理厂 贺工 联系电话:0513-85997600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 6 月9日
附件1: 勘察报价表
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盖法人章): 联系人: 电话:
勘查项目名称 |
数量 |
总价(元) |
备注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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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报价 (大写) |
本表格为样表格式,可自行调整 | |||
报价说明:上述最终报价的供货范围详见我单位的本次响应文件。 | ||||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询价采购项目)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名称)的 项目投标。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投 标 函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
(一)根据已收到的 的工程勘察招标文件,我单位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并根据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经考察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后,愿以人民币(大写)
的总价,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承担本招标工程的勘察任务。
(二)我单位保证在收到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三日内与贵单位签订合同,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同时进入现场进行勘察,合同备案后:十二日历天内完成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并提交中间报告,二十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并提交岩土工程分析评价和成果报告书(纸质文本一式捌份,另须提供全部电子文件)。
(三)贵单位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拟派人员一览表
投标单位:(盖章)
序号 |
姓名 |
拟派工作岗位 |
执业资格 |
证书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