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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长治市黑臭水体综合治理项目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6-1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长治市黑臭水体综合治理项目已由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发〔2017〕9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长治市三河一渠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省、市资金和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长治市黑臭水体综合治理

  1.2项目总投资:31895.11万元

  1.3建设地点:石子河上、下游段。

  1.4 建设规模及内容:河道治理总长度为7.18km,其中石子河上游段1.55km,石子河下游段5.63km。包括河道综合治理、控源截污工程和滨水空间提升(水土保持)三大部分。

  1.5 设计周期: 15日历天。

  1.6 招标范围:长治市黑臭水体综合治理项目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业主要求的相关技术咨询服务,本项目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设计(城市防洪、河道整治)工程设计甲级和风景园林专项设计甲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2.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须出具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2.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并盖单位行政公章的共同投标协议,共同投标协议中须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必须明确指定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的牵头人);

  2.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投标报名

  项目负责人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进行报名登记:

  3.1企业法人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书;

  3.2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

  3.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

  3.4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3.5企业资质证书;

  3.6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3.7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于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1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正常工作),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治市政务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山西省长治市城区太行西街406号)报名。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除提供联合体各成员上述证件外还须提供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6时00分,在长治市万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治市太行东街168号永盛大厦八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当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治市三河一渠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秦孝

  电 话:13903555085

  招标代理机构:长治市万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 娇

  电 话:0355-2110188、2180308

  公布时间: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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