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朝阳凌源市三十家子镇新建供水和污水改造PPP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朝阳凌源市三十家子镇新建供水和污水改造PPP项目
项目编号:LNZZXDCG2017060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立强
项目联系电话:0421-6808019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凌源市三十家子镇人民政府
地址:凌源市三十家子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任志勇 0421-688705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中智信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盼 0416-7990988
代理机构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福州街52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180.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即日起 至 2017年06月1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凌源分中心(铁西二街2号)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且手续合法,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被吊销或被撤销、企业被责令关闭等不良状态;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社会资本条件;3、财务状况良好,近两年(2014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连续每年均为盈利,资产负债率在20%以下,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住建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5、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6、拟派项目经理应为受聘于申请人并具备执业范围与本项目建设规模相适应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工作;7、业绩经验要求:近三年(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内,作为项目投资人承揽过投资建设不低于1千万的市政供水工程PPP/BOT项目和投资建设不低于1千万的市政污水工程PPP/BOT项目(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8、投资能力证明: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投资能力,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金融机构资金证明(或银行保函),且额度不少于1千万元人民币;9、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10、具有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11、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在近三年( 指 2014年5月1日起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四、审查标准、方法:
合格制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7-07-0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7月03日 14: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凌源分中心
六、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七、其它补充事宜: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凌源市人民政府
是否允许联合体: 否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 否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