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设备材料 >> 正文

湖南双峰县中医院污水处理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6-1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双峰县中医院污水处理设备采购(政府采购编号:双峰财采计2017-000511,采购代理编号:GDLD2017-023)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双峰县中医院污水处理设备采购

  2、政府采购编号:双峰财采计2017-000511

  采购代理编号:GDLD2017-023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单位: )

预算(元)

污水处理设备

详见采购需求

178000.00元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询价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项目名称

项目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双峰县中医院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

文件

询价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

否(

是( )

否(

是( )

否(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经营范围内须包含污水处理设备(环境污染防治设备)的生产或销售。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格式见附件2。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缴纳凭证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3。

  6、《询价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7、其他说明: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已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双峰项目部(双峰县沿河北路大汉龙廷10栋1单元602)。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询价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双峰县中医院

  联系地址:双峰县书院路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话:13342588788

  代理机构名称: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双峰县沿河北路大汉龙廷10栋1单元602(湄水弯儒士馆后面)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话:15907387900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询价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 (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一)我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3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

  (二)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此询价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