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兴化市2015年度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项目编号 |
S3212810351000259 | ||||||||||||||||||||||
招标人名称 |
兴化市李中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振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兴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资金来源 |
财政 | ||||||||||||||||||||||
项目规模 |
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 ||||||||||||||||||||||||
建设地点 |
李中镇苏宋村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7年06月15日 08时30分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7年06月20日 18时00分 | ||||||||||||||||||||||
标段具体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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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 ||||||||||||||||||||||||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
对投标人的其它 要求 |
1、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如经查实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违反公告附件2.6条有关规定,将按弄虚作假违法行为限制投标人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3—6个月,同时限制项目负责人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1年,并报有关主管部门扣减企业诚信分。 2、工程款支付:工程全部完成后付合同价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付至合同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二年根据审计结果结清余款(不计息)。 每次支工程款时均须开具正式税务发票。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参加投标时,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核验书》。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每个标段伍仟元整(到账时间)必须在2017年06月23日 09时30分前一次性从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网上银行或电汇支付至兴化市政务服务中心(从会员系统获取子帐号)。6、评标方式: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办法(不采用二合一评标)7、投标人应自行在兴化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答疑、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时开始,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8、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在投标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投标人出具的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承诺书(最新缴费时间至投标截止日,需在近一年内,详见公告附件第一条2.7项规定)9、其他:投标期间,如遇技术问题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吴工:0523-83323858/18051855039。 10、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工程投标文件解密实行有限数量制。 11、本项目为多标段项目,投标人不重复中标,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中前一个标段不参加下一标段评审,定标顺序是: 李中镇苏宋村污水管道2标段工程、李中镇苏宋村污水管道1标段工程。。 | ||||||||||||||||||||||||
投标报名及招标(资审)文件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06月15日 08时30分 至 2017年06月20日 18时00分 , 从兴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平台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 ||||||||||||||||||||||||
资格审查文件及其他文件列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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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
招标人 |
兴化市李中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振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电话 |
15061050678 |
电话 |
0523-83322052 | ||||||||||||||||||||||
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人 |
程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