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硕放水处理厂三期二阶段项目(项目名称)硕放水处理厂三期二阶段项目设备及安装工程设计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硕放水处理厂三期二阶段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核准无锡市高新水务有限公司硕放水处理厂三期二阶段项目的通知锡高经发[2017]4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高新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无锡市高新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无锡中天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无锡市盈发路508号
工程规模:项目不新增用地及构造物,在已完成构筑物基础上增加设备及安装工程,项目建成后,日处理污水能力2.5万吨。新增进水泵、精细格栅、生化池及MBR系统成套设备、鼓风机、加药设备、脱水机、生物除臭等,采用MBR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国家一级A标准。工程总投资约5000万元。
工期:60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115万元
招标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概算、图纸答疑、技术交底、深化修改、技术咨询等后期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
标段划分:1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财务要求:2013至2015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2)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或给排水专业(或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上专业为准),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17年3月~2017年5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17年3月~2017年5月的缴费证明。
(3)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15日9:00时至2017年06月20日16:00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0元(≤250元),售后不退。
4.2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7月11日9时30分,地点为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新区服务点(无锡市新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四区一楼)。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市高新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无锡中天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珠江路42号地址:无锡市太湖大道2288号华仁国际大厦5楼
邮编:邮编:
联系人:周铭威联系人:史永德、小蒋
电话:电话:0510-85886808;15852779122
传真:传真:0510-85886808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wxzt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