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市东丽区军粮城示范小城镇二期农民安置用房南部安置区 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发改城镇【2013】250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滨丽小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91000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建银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受 天津市滨丽小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天津市东丽区军粮城示范小城镇二期农民安置用房南部安置区一体化污水水处理装置采购项目,本次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招标规模共计:2套设备,投资额共计约:160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东丽区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天津市东丽区军粮城示范小城镇二期农民安置用房南部安置区一体化污水水处理装置采购,招标范围包含日处理量150m3/日MBR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1套,用于1.3km河道水处理设备1套,均需达到国家一级A标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设备清单。
2.4计划交货期:2017年07月20日至2017年08月31日
2.5交货地点:津市东丽区军粮城示范小城镇二期农民安置用房南部安置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格:1、投标人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具有水污染治理或水处理设备内容且在有效期内;2、企业注册资本金200万元及以上;3、业绩要求:投标单位应具有至少1个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或河道水处理设备供应业绩,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1)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单位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上述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到 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19号增1号建行大厦27楼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06月2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6月15日至 2017年6月21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06月22日至2017年06月28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30分至11时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已签订同类工程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19号增1号建行大厦27楼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滨丽小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建银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联系人:刘工、陈工 电话:022-23400454、022-23400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