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吉林石化公司三季度工业固体废物(生活污水处理污泥)安全处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2017-0200705-JLSH-0005641
一. 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生产、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的服务商; 2、营业执照或装置环境影响评价中明确可处理一般固体废物;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处置单位须负责运输的,处置单位需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运输单位进行运输,《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经营范围应包括本次招标废物类别; 6、服务期限为2017年7月-9月30日; 7、本项目最高限价42万元; 8、中标人负责运输。
污水处理厂预处理车间的生活污水处理污泥约600吨处置服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生产、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的服务商; 2、营业执照或装置环境影响评价中明确可处理一般固体废物;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处置单位须负责运输的,处置单位需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运输单位进行运输,《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经营范围应包括本次招标废物类别; 6、服务期限为2017年7月-9月30日; 7、本项目最高限价42万元。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6月20日 08时3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7年06月26日 17时00分00秒
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0日至2017年6月26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以邮件形式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标书发售人员提供附件中要求的相关材料购买招标文件。包括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以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有效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或复印件)、3.标书费电汇凭证复印件、4.《投标人银行信息表》(须加盖潜在投标人财务专用章)、5.《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购买登记表》。所有上述表单、证明和标书费电汇凭证复印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后,请在发售期内及时办理招标文件购买事宜。招标人不接受 现金购买标书。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元。付款方式为电汇,且售后不退;标书费在标书发售期内必须到达下述指定账户,否则不予售卖标书;经招标机构核查到账信息属实后发送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方式:①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 ②请在电汇附言中注明“购买FW-0027-R3招标文件”。 3、“营改增”重要提示投标人须认真填写附表《投标人开票信息表》中所有要求的所有投标人信息,并应对提供的开票信息负责。开票信息有误,导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正常抵扣的,由投标人承担不利责任。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7月11日 09时00分00秒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7月11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开标室(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D座1楼),方式为现场送达或邮寄。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确保已提交0.8万元人民币的足额投标保证金到达了招标机构的下述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为从其基本账户转出的汇款(并在汇款附言中注明“FW-0027-R3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到账信息以招标机构核查信息为准。
六. 开标
招标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开标时间: 2017年07月11日 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开标室(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D座1楼)
地址: 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
邮编: 132021
联系人: 顾冰馨
传真: 0432-63983706
电话: 0432-63983611
电子邮件: jh_zbfs3@petrochina.com.cn
开户银行: 工行吉林市分行吉林大街支行
账户名: 吉林化学工业进出口公司
账号: 080 2212 0092 0006 5682